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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红柿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?因为争论竟然闹上了最高法院
西红柿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,这就和豆腐脑的甜、咸之争;粽子的枣粽、肉粽之争差不多。我们平时也就是在网上调侃争论一下。但西红柿的争论更加硬核一些,因为他的定论直接闹上了最高法院。

  

  事件源于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,其中规定进口蔬菜要缴纳高达10%的税,而水果则不用。当时纽约海关认为西红柿是蔬菜,需要多缴纳10%的关税。一些在美国做进口西红柿生意的商人觉得这样赚的太少,他们研究了一番植物学知识,于1887年将纽约港海关告上了法庭,他们认为西红柿应该归为水果,要求返还被征收的税款。

  英语中“水果”和“果实”是一个单词:fruit,一般认为它包含植物的种子,由植物的花衍生而来。因为两者有着太多的相似性,所以一时之间法院也难以做出判决。最终这一案件一直闹到了美国最高法院,争论的整整6年才被做出了最终判决。

  他们究竟是通过什么进行争论的呢?那就是 — 词典,双方根据词典的不同释义对西红柿进行了解读。原告认为:按照字典的解释,西红柿属于“果实”,所以应该以“水果”来对待,不应收取关税。而被告认为,像豌豆、茄子、黄瓜这样的“果实”,实际上是被定义为“蔬菜”的。

  

  最终的判决是 —西红柿属于蔬菜类。因为番茄虽然符合植物学中水果的定义,但是人们通常将之作为主菜,烹饪食用,而不是作为甜点。从大众观念和日常吃法而言,它还是更像蔬菜一点。

  其实归根结底,“水果”和“蔬菜”的定义不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根据自身习惯得出的定义。在科学分类上并没有水果和蔬菜的划分。

  

  这场关于西红柿的争论如果不是因为利益相关,应该也不会闹到最高法院上去。至于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,好像也并不影响我们日常去食用。